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?shù)慕忉?/div>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?shù)慕忉?/div>
發(fā)布日期:2026-04-17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
最高人民法院
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?shù)慕忉尅芬延?026年4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72次會議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最高人民法院

2026年4月17日

法釋〔2026〕7號
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?shù)慕忉?br />
(2026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72次會議通過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)

為依法懲處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,嚴格落實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、《中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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